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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违建拆除,是不是可以获得合理补偿 如何判断我家是不是在“拆迁红线”范围之内呢
2019年12月9日  民告官律师

 陈潮辉律师,拆迁征收补偿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大棚房违建拆除,是不是可以获得合理补偿

大棚房违建拆除,是不是可以获得合理补偿


先来给大家解释下啥叫“大棚房”,大棚房在最初的时候是指建大棚,用于搞农业生产的。不过后来慢慢演变到人们打着“大棚房”的旗号,在耕地上乱建农房经营会所,有的人甚至建厂房,搞生产经营,这些改变土地原有使用用途的建筑被统称为“大棚房”。


再说,国家规定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明知是违章建筑,哪里还能有补偿,还是自己拆除的好,免得政府组织拆除,那就得不偿失了,还得付工时费,结果还是拆,如果暴力拒拆,那是加重了违法。


对于违建的“大棚房”在拆除上是谁违建谁拆除,换而言之,责令整改的时候,拆除费用也需要违建人自己付费。拆迁费用虽然不多,但是看着自己建造起来的房屋被拆迁还需要自己再付费是否很憋屈我想这也是政府对那些违法行为的变相惩罚吧。


在我国的大棚房整治中,许多地方都是进行强拆,包括对超过标准的大棚看护房。但是对于真正的农业大棚,国家不会进行强拆。如果因为国家征用土地而不得不拆除农业大棚,肯定要进行相应的补偿,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及农民的安置补偿。但大棚房显然不在此之列。




相关法律规定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给予处罚: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第三十四条;侵占、挪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的大棚房进行拆迁时,由于违法的大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拆迁时是没有经济补偿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如何判断我家是不是在“拆迁红线”范围之内呢

如何判断我家是不是在“拆迁红线”范围之内呢


一般情况下,老百姓最容易接触到的文件就是《拆迁公告》或者《征地公告》,那么我们如何运用这一公告去看一看我家是不是属于“红线”范围内呢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所以一般办案过程中通过调取涉案地块的征地公告就可以知晓自己房屋拆迁是否依法经过了合法批复,以及征地范围。这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征用土地的程序是什么


征用土地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要符合法定的程序,这是征用土地制度合理存在的前提,如果在缺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进行土地征收是严令禁止的。征用土地主要有以下几个程序: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对于老百姓而言,查看自己的房屋是否在拆迁范围内,主要是看拆迁公告、征地公告等的文件,这些文件对征收范围作出规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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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潮辉——民告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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