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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需要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2018年12月13日  民告官律师
  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需要审批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来源: 民告官律师  


陈潮辉——民告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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